为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安排部署,扎实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学院深入研究生调研,倾听同学心声,了解同学需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为学生办实事”问题清单。6月3日下午,在长安校区西学楼法学院会议室,艺术学院研究生会邀请了法学院的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张添祎、李亚洁为艺术学院同学们开展美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由艺术学院研究会主席团成员陈凤康同学主持。
法学院张添祎同学主要向大家讲解了著作权法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她向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著作权的概念,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著作权的客体,讲了“作品”的概念、特征,以及《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受保护的作品类型、第五条规定的不受保护的对象;第二部分是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自动产生、自动保护原则,著作权的自愿登记制度,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第三部分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既讲了“合理使用”的概念及意义,又讲了《著作权法》第24条合理使用的具体方式;第四部分是著作权的保护,讲了《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以及侵权所需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随后,李亚洁同学向大家介绍了美术作品保护的相关案例,明确了美术作品在法律上的具体定义,并分享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舌尖上的中国》海报设计盗用许钦松画作《岭云带雨》事件、农民画《激浊扬清》案件、《曼哈顿的印第安人》绘画案、童新钰诉恒鑫陶瓷工艺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华创公司诉湖北新一佳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用来具体说明美术作品保护对象和保护原则。
此次交流活动是艺术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部分,为同学们更好开展艺术创作提供了相关理论支撑,也为更进一步在广大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还加深了艺术学院与法学院之间的友谊,为开展更多交流合作营造了良好氛围。